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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村庄规划动态优化管理办法
  • 信息来源:市自然资源规划局
  • 发布日期:2025-07-01 10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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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规范村庄规划动态优化工作,更好地服务乡村全面振兴,引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,日前,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村庄规划动态优化管理办法,对村庄规划动态优化的适用情形进行细化分类,进一步提高村庄规划工作效能。

适用情形再明确。对不属于村庄规划修编的“勘误”“技术修正”进行界定,细化明确勘误的3种适用情形和技术修正的8种适用情形,如对村庄规划文本或者图件中的信息错漏等进行的勘误、因上位规划管控要素调整引起用地边界修正等,最大限度减少村庄规划修编频次。

工作流程再优化。以简化流程、提高效率为导向,明确村庄规划勘误、技术修正的程序,赋予县级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一定的自主权,创新村庄规划动态优化成果入库方式,引导基层进一步简化村庄规划勘误、技术修正流程,推动工作高效开展。

成果内容再精简。明确村庄规划勘误、技术修正的成果内容和要求,在满足成果汇交基本条件的前提下,以实用为导向,简化图件等内容,减轻工作负担。其中,村庄规划勘误采取条目式说明,提出技术修正专题研究报告参考框架,包括技术修正必要性、可行性等文本表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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